根據(jù)北師大黨委通知要求,現(xiàn)就召開 2020 年度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
召開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前,黨支部要組織黨員集中學習、研討交流。結合實際,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會、紀念中國人民志愿軍抗美援朝出國作戰(zhàn) 70 周年大會、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在科學家座談會上的講話、在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領域專家代表座談會上的講話、給中國戲曲學院師生和人民教育出版社老同志回信以及對教育工作、北京工作系列指示精神等,認真學習黨章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關于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的意見》等。通過集中學習,引導黨員加深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領會,加深對“十四五”時期我國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特別是教育改革發(fā)展目標任務的了解,加深對黨中央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有關要求的把握,為開好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打牢思想基礎。
對因身體、外出等原因不能參加集中學習的黨員,黨支部要向他們傳達相關要求,提供必要的學習資料。
二、深入查擺問題
黨支部委員會要對照黨章、《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規(guī)定的職責任務,對照黨委巡察、黨建專項督查情況,對照師生期待,查擺存在問題和不足,尤其是在發(fā)揮政治功能和組織力方面還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可采取適當方式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建議,要列出問題清單,集體研究會診。
要組織黨員對照合格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對照身邊先進典型,聯(lián)系實際進行黨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學習、工作、能力、作風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
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要開展談心談話,坦誠交流,溝通思想,指出存在問題,交換意見建議。黨支部書記要重點同新轉入黨員談心談話,征求對黨支部的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地做好黨員思想政治工作。
三、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要遵循“團結—批評—團結”方針,組織黨員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打掃思想政治灰塵,增強黨支部和黨員依靠自身力量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黨支部書記要代表黨支部委員會向黨員大會述職,報告一年來黨支部工作,通報黨支部委員會查擺問題情況,并請黨員進行評議。
黨員采取個人自評、黨員互評的方式,在黨員大會或者黨小組會上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批評和自我批評要聯(lián)系具體人具體事,有什么問題就說什么問題,不講空話套話,不搞一團和氣。黨支部書記和黨支部委員在批評和自我批評中,要起到帶頭示范作用。
在黨員大會上,要采取發(fā)放測評表的方式,對黨員按照“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進行民主測評。
四、客觀公正作出評定
黨支部委員會或者黨員大會要綜合分析黨員日常表現(xiàn),結合民主測評結果,實事求是地對每名黨員提出評定意見并向本人反饋。評定為“優(yōu)秀”的比例一般不超過黨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
要用好評定結果,對評為“優(yōu)秀”的黨員進行表揚;對評為“合格”的黨員肯定優(yōu)點,提出希望和要求;對評為“基本合格”的黨員要指出差距,幫助改進提高;對評為“不合格”的黨員,要立足教育轉化,按照規(guī)定辦法和程序作出組織處置。
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應當面對面開展,不宜在網(wǎng)上進行。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者黨小組組織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五、抓好整改落實
針對查擺和評議出的問題,黨支部委員會要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事項和整改措施、整改時限,黨員要作出整改承諾。整改清單和整改承諾要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jiān)督。
黨支部書記作為黨支部委員會整改第一責任人,向學校黨委和黨員大會述職時,要報告上年度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對整改敷衍應付、黨員群眾不滿意的,學校黨委要及時批評糾正。黨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監(jiān)督黨員責任,督促黨員承諾踐諾,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黨委要認真做好工作部署,選派黨員班子成員列席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及時掌握有關情況并進行點評,并指導督促支委會切實做好整改工作。
2021年1月28日前,各支部完成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將整改清單及黨員民主評議結果(附件1、2)發(fā)至朱靜靜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