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財政預算管理及學校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規(guī)范我校財政性資金執(zhí)行過程和資金使用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行陽光采購,遴選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工程、設備及服務類采購招標代理機構。
一、遴選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以上(含)資質,沒有不良記錄,符合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招標代理機構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
二、遴選要求
1.公司的資格證明文件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5)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
(6)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
2.公司業(yè)績(重點在教育行業(yè),尤其在北京的業(yè)績)
近三年招標業(yè)績說明,請?zhí)峁┲辽偃莶煌炗喌恼袠舜韰f(xié)議(復印件)。
3.針對我校的人員配置、服務方案及服務承諾等
從工程、設備及服務類招標采購方面,針對我校的具體情況,配備專門的項目組開展工作,應配有三年以上招標經驗的人員開展工作,熟悉國家及北京市政府采購的相關規(guī)定。
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標前期參數論證,編制招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整理招標資料并協(xié)助歸檔,協(xié)調合同簽訂、公示及貨物驗收等。
4.提交的遴選文件需提供正、副本各一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復印件的需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采用非活頁方式裝訂后密封,并在封面處標注本項目名稱、申請人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三、遴選實施步驟
有意愿的代理機構按照規(guī)定時間,將相關遴選文件交送至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報名時間:2016年 3 月 4 日- 11 日。
地點: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提交文件截止時間: 2016年 3 月11 日下午17:00。
聯(lián)系人:胡建東
聯(lián)系電話:83193000--7185